《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日前公布,并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苏州市首次明确界定文化产业行业范围的一份文件。在公布的四大类100余个行业中,近年来最引人关注的“创意设计”也被纳入了文化产业的范围。
《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只适用于国内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国外投资主体投资文化产业应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执行。国内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包括国内法人单位和国内产业活动单位。《指导目录》主要针对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面向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场前景好,关联带动作用突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够有效地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的产业。在投资《指导目录》的各类文化产业时,凡要求进行前置审批的产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到前置许可机关先行报批。
业内人士指出,与省内其他城市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相比,我市把“创意设计文化服务业”纳入文化产业范畴,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软件设计以及工业、专业技术和其他与文化创意有关的设计活动,正是未来苏州着力打造“创意设计之都”的重要基础。(李婷) |